Page 11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3 捷運潛盾隧道混凝土環片生產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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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第四章 混凝土環片生產
3. 曾為本局捷運工程品質評鑑合格供料商,惟經本局定期評鑑或專案稽查結果不
良,且未能依限期完成改善,或因故未能接受本局定期評鑑而中止其資格者。
( 二 ) 針對上述大宗/重要材料,進行主承攬廠商提報供料商申請供料資格審查之時,
除依據契約要求及法令規定審查廠商之合法證明文件外,尚須辦理首次評鑑或再
評鑑之廠驗,工程處得知會工務管理處會同協助驗廠。工程處於供料廠商之廠驗
時,進行供料商品質評鑑,以深入瞭解申請供料廠商對其產品品質管理之能力,
於供料廠商資格審查時併入綜合考量。
( 三 ) 通報工務管理處及副知其他工程處所核准供料之土建大宗/重要材料供料商,以便
工務管理處納入合格土建大宗/重要材料供料商名錄,統一追蹤控管與資訊交流。
( 四 ) 工程處品管查證,發現供料商供應之產品有顯著品質異常或不穩定現象時,得主
動辦理專案稽查或通報工務管理處,由工務管理處評估辦理專案稽查。
二、 工務管理處:將捷運工程材料品質管理,由工地現場往上游推進至生產材料之工廠,以
確認捷運工程材料供料商對其產品能有適當妥善之管控。
( 一 ) 提供共同標準,並適時檢討及修正捷運工程材料供料商品質評鑑所用之查對表。
( 二 ) 依據定期評鑑結果及主管工程處之首次評鑑或再評鑑通報,建立捷運工程土建大
宗/重要材料品質評鑑合格供料商名錄,並公布予其他工程處參考。
( 三 ) 因應工程處首次評鑑或再評鑑作業之需求,工務管理處得協助工程處辦理供料廠
商首次評鑑或再評鑑作業。
( 四 ) 依據本方案之工務管理處定期評鑑頻率、品質評鑑合格供料商名錄,以及供料商
是否有效供料,辦理本局捷運工程有效供料商之定期品質評鑑工作。評估定期評
鑑結果,擬定採行處理方式,通知本局工務管理處及各工程處,並執行追蹤及控
管後續處理事宜。
( 五 ) 因工程處品管作業通報或工務管理處查證結果,發現供料廠商品質管理上有疑慮
時;或依據工程使用材料情況(例如預拌混凝土用水泥、摻劑等),本局工務管
理處將以專案方式,簽報辦理專案稽查。評估專案稽查結果,擬定採行處理方式
後,通知本局工務管理處及各工程處進行後續控管。
4.3.7.3 評鑑作業流程
如上所述,本局土建大宗/重要材料供料商品質評鑑,依其發生之時機(表 4-3-28、表
4-3-29),各種情況供料商品質評鑑,詳如后之流程圖:
一、工程處主辦之首次評鑑或再評鑑(圖 4-3-10)。
二、工務管理處主辦之定期評鑑(圖 4-3-11)。
三、工務管理處或工程處主辦之專案稽查(圖 4-3-12)等,三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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