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P. 98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在從事實際設計之前,應有的照明設施基本認知及準備說明如下:
一、光的基本量測
對光環境的各種特性,進行數值化的量測稱為測光(Photometry),其中最常使用者為
照度、輝度及光強度等,說明如表 4-2-1。
表 4-2-1 光的基本量測解釋
名稱 符號 單位 說明
光束(光通量) Φ 流明 lm(lumen) 發光源在單位時間內所發出的光之能
Luminous Flux 量。
光強度(發光強度) I 燭光 cd(Candela) 光的強度,在某一特定立體角 sr 內所放
Luminous Intensity cd=lm/sr 射光的光能量。
單位面積內所射入光束,也就是光束除
照度 E 勒克斯 lm/m (lux) 以面積(m )所得到的值,用來表示某
2
2
Illuminance
一場所的明亮度。
光源或受照物體反射的光線進入眼睛,
在視網膜上成像,使我們能夠識別它的
形狀和明暗。視覺上的明暗知覺取決於
輝度 燭光/平方公尺 進入眼睛的光通量在視網膜物像上的密
度-物像的照度。這說明,確定物體的
Luminance, L (cd/m )或尼特 明暗要考慮兩個因素:物體(光源或受
2
Photometric
Brightness (nit) 照體)在指定方向上的投影面積-這決
定物像的大小;物體在該方向上的光強-
這決定物像上的光通量密度。根據這兩
個條件,我們可以建立一個新的測光
量-輝度。
光束發散度 M 2 被照體單位受照面積(A),所反射之光
Luminous Emittance lm/m 通量(ψ)為光束發散度。
76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