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7 捷運機廠設備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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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機廠功能與設置





                     ( 五 ) 提供測試軌做為電聯車新車接收測試和車輛維修後執行必要之測試工作。

                     ( 六 ) 提供行車、維修等人員之訓練場所。
                     ( 七 ) 提供文湖線捷運路網電聯車之停駐、車輛清洗、出車前之安全檢查及執行 14 天、

                           16 週定期維修。
                     ( 八 ) 執行文湖線捷運路網之非定期檢修任務。
                     ( 九 ) 提供文湖線捷運路網之緊急搶修任務。

                 十一、木柵機廠-次機廠
                     ( 一 ) 提供文湖線電聯車之停駐、車輛車身內外清潔及出車前之安全檢查。

                     ( 二 ) 輔助內湖機廠,做為文湖線電聯車停駐、車身清洗及 14 天、16 週定期之維修。
                     ( 三 ) 提供文湖線捷運路網電聯車之非定期檢修。
                     ( 四 ) 執行文湖線捷運路網上之緊急搶修任務。

                     ( 五 ) 提供文湖線捷運路網車輛、設施及相關零件之備品儲存。
                 十二、北機廠-次機廠

                     ( 一 ) 提供全環狀線捷運路網電聯車之停駐、車輛清洗、出車前之安全檢查及執行 14 天
                           和 16 週定期維修。

                     ( 二 ) 提供全環狀線捷運路網電聯車之非定期檢修。
                     ( 三 ) 執行全環狀線捷運路網上之緊急搶修任務。
                     ( 四 ) 提供全環狀線捷運路網車輛、設施及相關零件之備品儲存。

                     ( 五 ) 提供全環狀線捷運路網電聯車車輪外形切削整修工作。


                 第三節 機廠設施項目



                     各級捷運機廠之設施項目及數(能)量均不相同,根據本局之規劃手冊及參考臺北捷運
                 公司營運維修之經驗回饋綜括結論建議如下,係構成設施項目之主幹。

                 2.3.1 機廠主要設施配置


                 一、主維修工廠
                 二、主變電站

                 三、行政及訓練中心

                 四、動力變電站

                 五、土木軌道工廠
                 六、設施變電站

                 七、中央試驗室

                 八、污水處理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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