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7 捷運機廠設備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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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三 ) 從儲氣槽中移除冷凝水。

                 ( 四 ) 更換煞車塊:如果在檢查後,確定煞車塊的摩擦材料小於 10 毫米(或已經越過警
                      告線)需更換煞車塊。

                 ( 五 ) 清洗煞車分配器的保護過濾器,根據基本干預措施計畫中所述的間隔(每 250 小
                      時),清洗位於煞車分配器附近的過濾器。
                 ( 六 ) 潤滑可動零件。

                 ( 七 ) 維修襯套按照維修計畫,襯套必須定期潤滑。
                 ( 八 ) 電池維修:安裝在機器上的電池「啟封」後,每年至少一次需進行維修。

                 ( 九 ) 維修電氣面板和連接內部和外部清潔作業應每六個月進行一次。
                 ( 十 ) 操作警示燈和蜂鳴器相關開啟燈泡照明很重要,才可檢查機器中的零件或元件狀
                      態。
                 ( 十一 )  更換液壓油:為保持這些特性,MERMEC 建議每 2000 小時或每年更換一次整

                         個液壓系統的油。
                 ( 十二 )  液位不足情況下,請加注防凍液,該設備必須根據機器的使用季節進行校準-

                         夏季-冬季。

                 ( 十三 )  每個儲存槽都有防凍液,必須按照煞車系統維修表中的頻率檢查,必要時加滿。
                 ( 十四 )  控制臺的壓力計操作,要檢查控制臺的壓力計正確功能。


                 ( 十五 )  如果控制臺壓力計和校準後壓力計檢測到的差異更大且無法接受,則需要修正
                         及/或更換壓力計。

                 ( 十六 )  為了保持煞車系統功能,建議每兩年更換乾燥器的過濾器。
                 ( 十七 )  填充冷卻液和環保汽車尿素。
                 ( 十八 )  車底一般檢查- UT 測系統駕駛員失能裝置測試,如圖 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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