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7 捷運機廠設備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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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三 ) 從儲氣槽中移除冷凝水。
( 四 ) 更換煞車塊:如果在檢查後,確定煞車塊的摩擦材料小於 10 毫米(或已經越過警
告線)需更換煞車塊。
( 五 ) 清洗煞車分配器的保護過濾器,根據基本干預措施計畫中所述的間隔(每 250 小
時),清洗位於煞車分配器附近的過濾器。
( 六 ) 潤滑可動零件。
( 七 ) 維修襯套按照維修計畫,襯套必須定期潤滑。
( 八 ) 電池維修:安裝在機器上的電池「啟封」後,每年至少一次需進行維修。
( 九 ) 維修電氣面板和連接內部和外部清潔作業應每六個月進行一次。
( 十 ) 操作警示燈和蜂鳴器相關開啟燈泡照明很重要,才可檢查機器中的零件或元件狀
態。
( 十一 ) 更換液壓油:為保持這些特性,MERMEC 建議每 2000 小時或每年更換一次整
個液壓系統的油。
( 十二 ) 液位不足情況下,請加注防凍液,該設備必須根據機器的使用季節進行校準-
夏季-冬季。
( 十三 ) 每個儲存槽都有防凍液,必須按照煞車系統維修表中的頻率檢查,必要時加滿。
( 十四 ) 控制臺的壓力計操作,要檢查控制臺的壓力計正確功能。
( 十五 ) 如果控制臺壓力計和校準後壓力計檢測到的差異更大且無法接受,則需要修正
及/或更換壓力計。
( 十六 ) 為了保持煞車系統功能,建議每兩年更換乾燥器的過濾器。
( 十七 ) 填充冷卻液和環保汽車尿素。
( 十八 ) 車底一般檢查- UT 測系統駕駛員失能裝置測試,如圖 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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