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7 捷運機廠設備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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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機廠輔助設備
5.1.8 個人成套工具
本工具組須提供置於尺寸約 600×300×400mm 附有可動抽屜之金屬盒內。所有工具皆
為公制系統且由熱處理、熱鍛造並經鍍鉻保護之合金鋼製作而成。工具組項目計有:開口扳
手、彎鼻鉗、絕緣剝線鉗組、梅花扳手、梅花/開口複合扳手、環形夾張口鉗、虎鉗組合、
長頭鉗、普通剪鉗、圓鼻前鉗、Water Pump Plier(管子鉗)、Heavy Water Pump Plier(重型
管子鉗)。
5.1.9 雜項設備
一、工作臺
為 開 放 支 柱 型 式 有 底 座 支 架, 頂 部 面 板 和 有 後 部 交 叉 構 材。 尺 寸 大 約 為
1,000mm×2,000mm×838mm 高【容許公差為 ±3 公分】,工作臺支柱必須至少為工業用重
載型 3mm 厚鋼鈑製成,頂端面板必須由楓木製成至少 45mm 厚,有五個抽屜並能承受 450
公斤之重量。
二、電器工作臺
應以工作臺端板及附有後檔器和工作臺抽屜之航空用棚架開放式腳的型式,尺寸大約為
800mm×2,000mm×838mm 高【容許公差為 ±3 公分】,工作臺腳應為工業耐用最小 3mm
的鋼製成並備有雙聯式之插座供給 220 伏特 20 安培之電力等級,應提供附有公差頭最少 7
公尺長的電源線。
三、抽取式櫥櫃
由高級鋼鈑製成尺寸大小約為 1,450mm 高 ×715mm 寬 ×725mm 深。每組櫥櫃至少有 9
個全寬可完全拉出的抽屜且有同寬度的手柄並且必須安裝有懸掛的滑動滑輪,所有抽屜必須
能夠承受 100 公斤之重量並由一中心確保鎖控系統來鎖固。
四、開放式儲物架
架子必須由高級鋼鈑製成尺寸大小約均為 2,200mm 高 ×1,000mm 寬 ×700mm 深。必
須提供由焊接而成的加強型肋骨能承受 200 公斤之重量,且不須使用工具而能調整和能夠增
加、移動或更換位置,由 6 個加強的架子所組成。
五、旋轉式儲物架
必須由 8 堆至少 850mm 直徑和 1,500mm 高的隔底匣所組成,隔底匣必須旋轉在滾珠軸
承上並且每一隔底匣能夠支撐 220 公斤重量。隔底匣必須有分類表的把手並且至少被細分為
六區。
六、移動式鷹架
必須由管狀合金材料製成,基部必須大約為 1.5m×1.3m,並且必須能夠由一基準數的
零件建成高度為 4 公尺高。底座必須被安裝有鎖固能力之非鋼型輪子,兩個為統一方向,另
兩個為可引導式的輪子。固定位置時所有輪子均需被鎖定以防止滑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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