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6 捷運自動收費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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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12.5.2 車站設備安裝之前置作業


            一、設備安裝圖說確認
                 設備安裝圖說依本局 EMA2-61 施工廠商送審技術文件審核作業之規定送請相關單位審

            核定後據以施作。
            二、進場條件確認

                 依契約自動收費系統工程特別技術規範附錄 C 自動收費系統進場條件,逐項檢討確認界
            面標能符合需求後進場施作。進場條件如下:
                 ( 一 )  進入車站及工區大廳、詢問處(PAO)、自動收費房(AFC ROOM)、現金室(CASH

                       ROOM)之路徑須無阻礙。
                 ( 二 )  車站出入口已完成。位於自動收費區附近之所有土建施工項目,如混凝土、鋪磚、

                       天花板或平頂油漆均已完成。
                 ( 三 )  自動收費房(AFC ROOM)、現金室(CASH ROOM)等房間已完成(含牆面油
                       漆),並提供門、門鎖及鑰匙。

                 ( 四 )  自動收費閘門、自動售票機及自動收費房(AFC ROOM)至設備安裝區間之控制
                       及電源纜線所需地板線槽及導管均已施作完成,且經清理乾淨並無積水及垃圾。

                 ( 五 ) 接(拉)線盒、人(手)孔等施作完成,並封口以防有水進入。
                 ( 六 )  自動收費閘門、自動售票機區域之地坪,詢問處(PAO)之高架地板及以上區域
                       之裝修均已完成。

                 ( 七 )  無熔絲開關盒及接戶電纜已安裝,並與主配電盤接通。系統及設備接地網路完成。
            三、設備存放地點確認

                 自動收費系統進場施作時機,工地現場尚處於各界面標共同作業,相關設備放置位置需
            透過 CIP 會議機制,取得共識後方可堆放。設備進場前協調土建廠商,淨空自動收費閘門安
            裝區域及自動售票機安裝區域前方區域,設備進場後自動收費閘門直接擺設於安裝區域,自

            動售票機存放於自動售票機前方空間,安裝完成後以帆布覆蓋,並禁止其他人員穿越收費閘
            門,避免遭到破壞,施工相關機具暫時存放於自動收費房及現金室內,詢問處(PAO)內電

            腦設備於詢問處(PAO)內安裝測試完成後存放於自動收費房或現金室並上鎖。
            四、設備搬運路徑確認

                 能符合進入車站及工區大廳、詢問處(PAO)、自動收費房(AFC ROOM)、現金室
            (CASH ROOM)之路徑無阻礙條件。即可確定設備搬運動線,並於取得土建廠商進場許可

            後即可安排設備進場進行吊運作業。(如圖 12-5-3 ~圖 12-5-6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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