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7 臺北捷運工程技術文件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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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捷運工程導論



                 1.1.1 臺北捷運工程簡介

                     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計畫之推動,早自民國 66 年起,歷經交通部運委會籌備,英國大

                 眾捷運顧問工程公司(British Mass Transit Consultants,簡稱 BMTC)及美國捷運顧問公司
                 (American Transit Consultants, Inc. 簡稱 ATC)路網規劃,75 年經行政院通過,責由臺北市

                 政府捷運工程局(以下簡稱本局)擔負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工程建設,初期路網(如圖
                 1-1-1)自 77 年淡水線與木柵線動工,後續各線陸續動工,並採分段通車營運方式服務臺北
                 都會區,營運路網逐步擴展,初期路網至文湖線內湖段於 98 年完工通車後完成,後續路網

                 部分(如圖 1-1-2)則在持續配合都會發展下,增加規劃路線,配合實際路網發展將臺北捷
                 運路網發展定義為三階段路網,第一階段為已完工通車路網,第二階段為中央核定之興建中
                 路網,第三階段為規劃中路網,規劃路網的作業階段與內容經過多年演變,依交通部 100 年

                 4 月頒布,101 年 5 月修訂之「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
                 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提報捷運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書經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後,地方主管
                 機關始得辦理該計畫之綜合規劃,完成後再循序辦理報核作業,經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

                 後,據以執行建設計畫。要點復於 107 年 2 月再修訂,於辦理可行性研究前,應先完成都市
                 發展規劃、綜合運輸規劃作業程序,並提出「大眾運輸系統整體路網評估計畫」報告書送交

                 通部審議。因此捷運工程建設從規劃開始至完工,各階段主要過程係配合相關規定發展,最
                 新辦理階段主要內容略述如下(如圖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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