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7 臺北捷運工程技術文件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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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三、完工驗收階段

                 此部分所完成圖說,為施工廠商依據施工設計階段圖說之最終成果(包含變更設計),
            為反映各項施工項目內容最後狀態。其作為竣工驗收作業項目,並為提交後續臺北捷運公司

            營運維修參考,另為後續提送建造送審依據,故其作為 PDCC 永久保存圖說,提供後續相關
            公務需求使用,此部分設計圖說主要為契約竣工圖或施工圖。



            第二節 圖說管理作業規定



            3.2.1 圖說管理一般作業規定

                 圖說完整性涉及圖說內容正確性、圖面保存及版次管控等要素,故完善圖說管理除從製

            圖源頭規定外,另後端上傳資料保存等作業更需建立一套標準作業流程管理。以下就圖說製
            圖及管理作業說明如下:
            一、製圖規定

                 為對於圖面繪製提供一個標準作業,以便所有參與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工程建設之各單

            位共同遵守,特頒布製圖準則。
                 製圖準則針對土建標、機電水環等專業工程,對於圖面繪製規定內容大致包含如下:
                 ( 一 ) 標準圖說格式規定。

                 ( 二 ) 圖說編號系統規定。
                 ( 三 ) 圖說修正規定。
                 ( 四 ) 圖說方位指示規定。

                 ( 五 ) 文字、線條規定。
                 ( 六 ) 尺寸標註、高程、比例和簡稱相關規定。
                 ( 七 ) 剖面、詳圖和接圖線規定。

                 ( 八 ) 電腦輔助設計繪圖(CAD)需求規定。
                 ( 九 ) 平面配置的控制規定。

                 ( 十 ) 設備契約-圖說排列次序和一般說明圖說規定。
                 ( 十一 ) 契約圖說的電腦文字檔規定。
                 ( 十二 ) 土木圖說、管線、結構、建築、景觀製圖規定。

                 ( 十三 ) 聯合開發圖說製圖規定。
                 ( 十四 ) 機電圖及預埋管線圖製圖規定。

                 ( 十五 ) 車站及隧道(機電)製圖規定。
                 ( 十六 ) 環境控制系統圖說製圖規定。
                 ( 十七 ) CSD/SEM 製圖規定。

                 ( 十八 ) 電聯車系統、號誌系統、供電系統、通訊系統、自動收費系統製圖規定。
                 ( 十九 ) 機廠維修設備契約需求圖說製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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