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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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4-1-5 電扶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18/23)


            十四、監控系統測試

                 1-1. 測試內容:模擬監控信號之接收,測試電扶梯之回應是否符合 CTS 規範之要求。
                 1-2. 測試程序與方法:
                     2-1   以模擬『火警』信號提供電扶梯接收界面,電扶梯蜂鳴器及停止標示燈應分別
                         作響及閃爍各一段時間(可依營業單位需求設定 5 秒鐘到 2 分鐘-組合型式測
                         試時暫設為 5 秒鐘)後減速停止。
                     2-2   以模擬『地震』信號提供電扶梯接收界面,電扶梯蜂鳴器及停止標示燈應分別
                         作響及閃爍各一段時間(可依營業單位需求設定 5 秒鐘到 2 分鐘-組合型式測
                         試時暫設為 5 秒鐘)後減速停止。
                     2-3   以模擬『遙控停止』信號提供電扶梯接收界面,電扶梯蜂鳴器及停止標示燈應
                         分別作響及閃爍各一段時間(可依營業單位需求設定 5 秒鐘到 2 分鐘-工地測
                         試時暫設為 5 秒鐘)後減速停止。
                     2-4  電扶梯停止運轉後,未接受『復歸』信號前不可以再啟動。
                                表4-1-5  電扶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18/23)
                     2-5   減加速度(≦ 0.3m/sec )驗證以公式(V 2=Vo  +2AD)計算出 D 值,配合空載
                                                                        2
                                                2

                         煞車距離驗證。
                     2-6  使用儀器:馬錶。

                     2-7   允收標準:39m/min,D=704mm 以內、30m/min,D=600mm 以內。
                          功能性確認符合 CTS 14300-2.21.2 規範。



                 1-3. 測試記錄:





                1
                           5

                2
                           5

                3
                               5

                4


                     30m/min D=600mm        39 m/min D=704mm
                5
                     30m/min   D:        mm 39 m/min   D: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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