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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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4-1-5 電扶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18/23)
十四、監控系統測試
1-1. 測試內容:模擬監控信號之接收,測試電扶梯之回應是否符合 CTS 規範之要求。
1-2. 測試程序與方法:
2-1 以模擬『火警』信號提供電扶梯接收界面,電扶梯蜂鳴器及停止標示燈應分別
作響及閃爍各一段時間(可依營業單位需求設定 5 秒鐘到 2 分鐘-組合型式測
試時暫設為 5 秒鐘)後減速停止。
2-2 以模擬『地震』信號提供電扶梯接收界面,電扶梯蜂鳴器及停止標示燈應分別
作響及閃爍各一段時間(可依營業單位需求設定 5 秒鐘到 2 分鐘-組合型式測
試時暫設為 5 秒鐘)後減速停止。
2-3 以模擬『遙控停止』信號提供電扶梯接收界面,電扶梯蜂鳴器及停止標示燈應
分別作響及閃爍各一段時間(可依營業單位需求設定 5 秒鐘到 2 分鐘-工地測
試時暫設為 5 秒鐘)後減速停止。
2-4 電扶梯停止運轉後,未接受『復歸』信號前不可以再啟動。
表4-1-5 電扶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18/23)
2-5 減加速度(≦ 0.3m/sec )驗證以公式(V 2=Vo +2AD)計算出 D 值,配合空載
2
2
煞車距離驗證。
2-6 使用儀器:馬錶。
2-7 允收標準:39m/min,D=704mm 以內、30m/min,D=600mm 以內。
功能性確認符合 CTS 14300-2.21.2 規範。
1-3. 測試記錄:
1
5
2
5
3
5
4
30m/min D=600mm 39 m/min D=704mm
5
30m/min D: mm 39 m/min D: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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