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7 臺北捷運工程技術文件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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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圖說管理
第四節 BIM 資料管理作業
3.4.1 BIM 推動及現況
本局於 99 年起評估國內外推動現況、捷運團隊成員(施工廠商及本局各單位)之 3D
BIM 軟硬體之應用、本局與設計及施工廠商之審查機制及作業整合等因素,訂定導入 BIM 作
業規定納入細部設計標契約中,並自萬大線第一期起先行辦理。藉由3D BIM之新技術,規劃、
建置 3D BIM 資訊作業環境,協同整合捷運團隊 3D BIM 工程設計資源,共享加值捷運工程
3D 設計成果。同時將 3D BIM 之設計成果應用於後續維護及營運階段,達到資源分享。
臺北捷運建設萬大線第一期設計標作業亦已於 100 年底依既定時程完成設計作業,共計
採四個設計標案(DQ121、DQ122、DQ123 及 DQ124)進行。依設計契約規定每個設計標
內至少一個車站需採用 3D BIM 技術進行建築、水電、環控等設備之設計作業(萬大線每個
設計標包括 1 ~ 3 個車站,如圖 3-4-1)。設計契約規定細部設計顧問須依契約設計需求,
建置符合 LOD 300(美國建築學會 AIA Document E202-2008)規定之設計階段工程資訊 3D
BIM 數位模型。該模型須提供本局設計契約之所需資訊,含衝突碰撞分析、估算及虛擬實境
巡航檢核等。並能產製契約規定之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詳細圖、各種 3D 視圖及其他
相關圖說。同時 3D BIM 數位模型建置成果,屬依本局契約所完成之著作、成果文件,於各
送審階段及竣工時須提送符合該階段應提送資訊之 3D BIM 模型至本局。有關萬大 3D BIM
建置規定及工作內容範圍,詳列於萬大線設計標契約文件「特定服務範疇」中。
圖 3-4-1 萬大線 LG07 錦和站 BIM 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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